算补偿金的时候那些奖金 提成的也都给算吧 不是以基本工资计算吧-吴敏律师|法行宝
2026-04-14 劳动纠纷

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奖金、提成等收入通常也是要计算在内的,并非仅以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基数。以下从不同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法律依据角度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从这一规定可以明确看出,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是劳动者应得工资,而应得工资包含了奖金、提成等货币性收入,并非仅仅局限于基本工资。

实际计算角度

在实际计算经济补偿金时,一般是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来计算。这里的平均工资就是将这十二个月内所有的工资性收入,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提成、加班费等都计算在内,然后除以十二得出的。例如,小李在某公司工作三年,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工资构成如下:基本工资每月5000元,每月奖金平均2000元,每月提成平均3000元。那么他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就是\((5000 + 2000 + 3000)×12÷12 = 10000\)元。如果公司需要支付他三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那么补偿金数额就是\(10000×3 = 30000\)元。

特殊情况角度

虽然一般情况下奖金、提成要计入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但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如果用人单位有明确的规章制度规定,某些奖金、提成是基于特定项目或特定条件发放,且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该项目或条件尚未达成,那么这部分奖金、提成可能不计入计算基数。不过,用人单位的这种规章制度需要符合法律规定,并且已经向劳动者公示或者告知,否则不能作为排除计算的依据。

如果你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遇到奖金、提成是否应计入的问题,或者对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还有其他疑问,都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为你提供更详细准确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