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因户口迁入当地小城镇,村委会不给村经济成员资格是否合法”的问题,这并非一个简单的“合法”或“不合法”能概括的,它涉及到多个方面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户籍迁入并不当然取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这一点在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类似案件中得到了明确体现。在该案中,尽管原告的户籍已经迁入被告村,但由于他们未能证明与被告村建立起相对稳定的生产生活联系,或依赖该村土地作为其生活基本保障,且未经该村集体民主议定程序接纳,因此法院并未支持他们要求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诉讼请求。
接下来,我们具体分析一下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
法律规定:
实际情况:
村委会的决策:
综上所述,村委会不给因户口迁入而未满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条件的人确认成员资格,并不一定是违法的。这取决于具体的法律规定、本村实际情况以及村委会的决策程序。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建议您先了解本村关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的具体规定,然后与村委会进行沟通协商。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