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不属于终局裁决。
具体来说,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相关规定,终局裁决主要适用于两类特定的劳动争议案件:一是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且争议金额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的案件;二是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而确认劳动关系案件并不在上述终局裁决的法定范围内。
确认劳动关系通常涉及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法律事实认定,这是一个相对复杂且需要综合多方面证据进行判断的问题。因此,对于这类案件的仲裁裁决,无论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如果对其结果不服,都有权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寻求进一步的司法救济。当事人对确认劳动关系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期满未起诉,则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综上所述,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不属于终局裁决,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有权通过司法途径进行进一步的争议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