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去世后,其写的收款条家人不承认是本人亲笔书写,笔迹鉴定应由谁申请的问题,结论如下:
笔迹鉴定申请的主体:
- 在民事诉讼中,当一方对另一方提供的书证(如收款条)的真实性提出异议,特别是质疑其是否为当事人亲笔书写时,通常由提出异议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即需要由其申请笔迹鉴定来证明自己的主张。因此,在本案例中,如果家人不承认收款条是去世者亲笔书写,那么家人作为提出异议的一方,应当负责申请笔迹鉴定。
申请笔迹鉴定的流程:
- 提交申请:家人需要向法院提交笔迹鉴定的申请,明确鉴定的事项、目的和要求,并提供相关的检材(如收款条)和样本(如去世者生前的其他亲笔书写材料)。
- 法院审查: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查,认为有必要进行鉴定的,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 鉴定过程:鉴定机构会按照科学的方法和程序对检材和样本进行比对分析,出具鉴定意见。
- 鉴定结果的应用:鉴定意见将作为法院审理案件的重要证据之一,对案件的判决产生直接影响。
特殊情况下的处理:
- 如果家人拒绝申请笔迹鉴定,而另一方(如收款条的持有人)认为有必要进行鉴定以证明自己的权益,那么收款条的持有人也可以向法院申请笔迹鉴定。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家人无法提供相反的证据来推翻鉴定意见,那么法院可能会采纳鉴定意见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 另外,如果双方都同意进行笔迹鉴定,但无法就鉴定机构的选择达成一致意见,法院可以指定具有相应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法律建议:
- 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建议双方保持冷静和理性,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争议。如果可能的话,可以尝试通过协商或调解的方式达成和解,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诉讼和鉴定费用。
- 如果协商或调解无果,需要进入法律诉讼程序,那么建议双方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律师可以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帮助,指导双方如何准备证据、申请鉴定等。
总结来说,笔迹鉴定的申请通常由提出异议的一方负责,即在本案例中由家人申请。但如果家人拒绝申请而另一方认为有必要进行鉴定,另一方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建议双方保持冷静和理性,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争议,并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