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以前工作地公司让我回去,我是不是可以回去”,这主要取决于您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约定以及当前的具体情况。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这意味着,如果您的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工作地点,那么公司要求您变更工作地点,实际上是在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
接下来,我们来看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这表明,如果公司希望您回到以前的工作地,或者变更您的工作地点,必须与您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
现在,我们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
如果劳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工作地点可变更:
如果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工作地点可变更:
关于您是否可以回去:
最后,我想强调的是,无论您做出什么决定,都应该基于对自己权益的充分了解和保护。如果您对公司的要求有疑问或不满,建议您及时与公司进行沟通,并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劳动仲裁机构的意见,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妥善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