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办精神残疾证,有配偶,父母还能做监护人吗”的问题,以下是根据相关法律和实际情况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精神残疾人士的监护人是如何确定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监护人的确定有一定的顺序:
配偶:在精神残疾人士有配偶的情况下,配偶是首选的监护人。
父母、子女:如果配偶无法担任监护人(如因死亡、无监护能力或其他原因),则父母和子女会按照顺序成为监护人。这意味着,即使精神残疾人士有配偶,如果配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父母仍然有可能成为监护人。
其他近亲属:在配偶、父母、子女都无法担任监护人的情况下,其他近亲属会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来担任。
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如果上述人员都无法担任监护人,且有人或组织愿意并有能力担任监护人,那么他们需要经过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的同意,才能成为监护人。
此外,如果对于监护人的确定存在争议,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综上所述,即使精神残疾人士有配偶,如果配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父母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仍然有可能成为监护人。同时,如果对于监护人的确定存在争议,可以通过协商、指定或向法院起诉的方式来解决。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精神残疾人士监护人的确定方式和相关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