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没有约定还款期限 逾期利息起算时间-郑玉强律师|法行宝
2026-04-08 经济纠纷

在民间借贷中,若双方未约定还款期限且未约定逾期利息,那么逾期利息的起算时间及相关计算方式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来确定。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一、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此条款明确了借款人逾期还款时应支付逾期利息的义务,即使未明确约定还款期限,出借人仍有权主张逾期利息。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 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逾期利息的起算时间

  1. 宽限期届满次日:

    • 在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情况下,若出借人催告借款人还款,并给予了一定的宽限期,那么逾期利息应自宽限期届满的次日起计算。
  2. 合理准备期间认定:

    • 若未明确宽限期,法院在审理案件时,通常会根据交易习惯、债务金额等因素,给予借款人一个合理的准备期间(一般为3-30日),逾期利息自该合理准备期间届满的次日起计算。

三、逾期利息的计算方式

  1. 参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 当借贷双方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时,出借人可以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支付利息。这是目前司法实践中普遍采用的做法。
  2. 利率上限:

    • 自2020年8月20日起,民间借贷逾期利率上限为合同成立时一年期LPR的四倍。若合同履行跨越LPR调整周期,可分段计算利息。

四、实务操作建议

  1. 证据固定:

    • 出借人应通过书面催款函、短信记录、通话录音等方式留存催收证据,以证明曾明确要求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并给予了合理准备期。
  2. 诉讼时效管理:

    • 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诉讼时效自首次主张权利之日起计算。出借人应定期发送催款通知以中断时效,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五、典型案例说明

假设甲于2021年1月1日出借10万元给乙,未约定还款期限及利息。2022年1月1日甲首次催告要求乙1个月内还款,但乙未履行。那么,逾期利息的起算时间应为2022年2月1日(宽限期届满次日),并按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利息。

综上所述,对于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民间借贷,逾期利息的起算时间通常自宽限期届满次日或合理准备期间届满次日起计算,并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支付利息。出借人在主张权利时,应注意固定相关证据,并管理好诉讼时效,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有效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