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将鉴定结果送达嫌疑人 如何追究办案人的刑事责任-陈承律师|法行宝
2026-04-08 刑事辩护

若未将鉴定结果送达嫌疑人,一般情况下不能直接追究办案人的刑事责任,但在特定严重违法且构成犯罪的情形下可以追究,以下分情况说明:

  1. 一般违法违规情形
    •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将鉴定结果送达嫌疑人是一项重要的程序要求,这保障了嫌疑人的知情权和辩护权等合法权益。如果办案人未将鉴定结果送达嫌疑人,这属于违反法定程序的行为。不过,这种违反程序的行为通常不会直接上升到刑事责任的程度。
    • 对于这种一般性的违法违规行为,嫌疑人及其辩护人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例如,在案件的审查起诉阶段,可以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指出办案人未送达鉴定结果的违法行为,要求检察机关进行法律监督,督促办案机关纠正错误,保障嫌疑人的合法权利。在审判阶段,也可以在法庭上提出异议,要求法庭对相关证据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查。
  2. 构成犯罪的特定情形
    • 徇私枉法罪:如果办案人出于徇私、徇情的动机,故意不将鉴定结果送达嫌疑人,并且这种行为导致了冤假错案的发生,严重侵犯了司法公正和嫌疑人的合法权益,那么办案人可能构成徇私枉法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的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 滥用职权罪或玩忽职守罪:如果办案人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未将鉴定结果送达嫌疑人,并且造成了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后果,那么可能构成滥用职权罪或玩忽职守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追究办案人刑事责任的途径

  • 刑事控告:嫌疑人及其近亲属如果认为办案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提出刑事控告。控告时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如能够证明办案人未送达鉴定结果的证据、因未送达鉴定结果而遭受损害的证据等。
  • 检察机关监督: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对刑事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嫌疑人及其辩护人可以向检察机关反映办案人未送达鉴定结果的情况,要求检察机关进行调查核实。如果检察机关发现办案人的行为涉嫌犯罪,会依法立案侦查或者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