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6年半的补偿金计算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如经济性裁员、客观情况重大变化等)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因此,工作6年半应支付7个月工资作为补偿金。
关键点:月工资指劳动合同解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含奖金、津贴等货币性收入),且不得超过当地社平工资3倍(若超过则按3倍封顶计算)。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若用人单位无合法理由单方解除合同(如未提前30天通知且无代通知金、未履行法定程序等),劳动者可主张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7条,赔偿金为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即工作6年半可获14个月工资赔偿。
例外:若劳动者存在严重违纪、被追究刑事责任等法定情形,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无需支付补偿。
劳动者主动辞职或因个人原因离职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主动离职无经济补偿;但若因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情形(如未缴社保、拖欠工资、未提供劳动条件等)被迫辞职,可主张工作6年半对应7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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