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证被当事人虚假诉讼错撤了虚假诉讼被撤后如何恢复-王仝菲律师|法行宝
2026-04-07 经济纠纷

抵押权证因虚假诉讼被错误撤销后,可通过以下法律程序恢复其效力,具体步骤如下:

  1. 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再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7条,若虚假诉讼行为导致原判决、裁定错误(如错误解除抵押登记),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再审。需提交证据证明原诉讼存在虚假陈述、伪造证据等情形(如虚假债权债务关系、虚假调解协议等),法院经审查后裁定再审的,将中止原判决执行并重新审理。

  2. 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若符合条件)
    若抵押权人因不可归责于自身的事由未参与原虚假诉讼,可在知道权益受损后6个月内,依据《民事诉讼法》第59条向作出原判决的法院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请求撤销原错误判决中涉及抵押权解除的部分。

  3. 申请执行回转(若原判决已执行)
    若抵押物已被转移或抵押登记被注销,在再审或第三人撤销之诉胜诉后,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40条申请执行回转,要求返还财产或恢复抵押登记。法院将裁定责令原申请人返还财产,无法返还的需折价赔偿。

  4. 追究虚假诉讼刑事责任(辅助手段)
    根据《刑法》第307条之一,虚假诉讼行为可能构成虚假诉讼罪。抵押权人可向公安机关报案,通过刑事程序固定证据,为民事救济提供支持。刑事判决确认虚假诉讼事实后,民事再审或撤销之诉的胜诉概率将显著提升。

操作建议:

  • 优先收集虚假诉讼证据(如资金流水、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形成完整证据链;
  • 同步向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异议登记,防止抵押物被进一步处分;
  • 委托律师评估案件管辖法院、诉讼时效等程序性风险,制定综合救济方案。

风险提示:

  • 若原虚假诉讼判决已过再审期限且未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可能面临程序性障碍;
  • 抵押物若已被善意第三人取得,恢复抵押权可能存在实质性困难,需通过赔偿解决。

如有进一步证据材料或案件细节,可随时向我咨询,我将结合具体情形提供针对性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