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前置:消费者录像取证是否侵权,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在合法合规且符合合理使用范畴的前提下,通常不构成侵权;但若存在未经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恶意丑化等情形,则可能构成侵权。
一、不构成侵权的情形
- 合理使用范畴
- 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科学研究:如果消费者录像取证是为了个人学习相关法律知识、进行艺术欣赏(例如记录公共场合的艺术表演用于个人学习研究)、课堂教学(如老师录制实际场景用于教学示例)或科学研究(如研究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课题时录制相关场景),且在必要范围内使用已公开的肖像(这里的“已公开”可理解为在公共场合自然呈现的场景),通常不构成侵权。例如,一位法律专业的学生为了研究商场消费纠纷案例,在商场内录制了消费者与商家沟通的场景,且仅用于自己的学习研究,没有对外传播或用于其他不当目的,这种情况一般不侵权。
- 新闻报道:当消费者录像取证是为了进行新闻报道,且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时,不构成侵权。比如,消费者发现某餐厅存在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为了向公众曝光这一情况,录制了餐厅内不卫生的场景以及相关人员的活动,作为新闻素材提供给媒体进行报道,这种行为属于为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使用肖像,不侵权。
- 国家机关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依法履行职责时,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消费者若是在配合国家机关调查取证等履行职责过程中进行录像取证,不构成侵权。例如,消费者协助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商家违法行为时,对相关场景进行录像,这是国家机关履行职责的必要辅助行为,不侵权。
- 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为了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也不构成侵权。比如,消费者录制城市公园的风景,画面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在公园内散步的其他游客,这种行为不侵权。
- 维护公共利益或肖像权人合法权益: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消费者录像取证若符合这一情形,不构成侵权。例如,消费者发现有人正在实施盗窃等违法行为,为了维护公共安全和他人的财产权益,录制了盗窃现场的视频作为证据,这种行为不侵权。
- 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录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例如,消费者在博物馆内对陈列的雕塑进行录像,用于个人欣赏或学习研究,且按照规定指明了作者和作品名称,没有对雕塑的正常展示造成影响,也没有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这种行为不侵权。
二、构成侵权的情形
- 以丑化、污损、伪造等方式侵害肖像权
如果消费者在录像取证过程中,对被拍摄者的肖像进行丑化、污损或伪造等处理,损害了被拍摄者的名誉和形象,构成侵权。例如,消费者为了抹黑某商家,对录制的商家工作人员的肖像进行恶意丑化处理后传播,这种行为侵犯了对方的肖像权。
- 未经同意,以营利为目的制作、使用、公开肖像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用于营利目的,否则构成侵权。比如,消费者录制了某明星在商场的活动视频,未经明星同意就将该视频出售给商家用于商业宣传,这种行为侵犯了明星的肖像权。
- 超出肖像权人许可范围、地域或期间使用肖像
如果消费者事先获得了肖像权人的许可使用其肖像,但超出了许可的范围、地域或期间,也构成侵权。例如,商家允许消费者在特定区域内录制其店铺内的场景用于个人记录,但消费者却将录制的视频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传播,超出了许可的地域范围,侵犯了商家的肖像权。
- 恶意录制并公开他人隐私部位,或对他人进行恶意丑化、歪曲
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肖像权,还可能侵犯他人的隐私权和名誉权。比如,消费者为了报复某人,恶意录制其隐私部位的视频并公开传播,或者对他人进行恶意丑化、歪曲后录制视频传播,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构成侵权。
三、免责事由与法律依据
- 免责事由:除了上述合理使用的情形外,还包括出于科学研究、文化教育需求在合理范围内使用;为新闻报道或舆论监督需要而使用;基于社会公共利益考虑,对公众人物肖像的使用;国家机构执行法定职务时的必要性使用;个人利益与肖像权冲突时的自我使用;其他以社会公共利益为出发点且必须使用的情况。
- 法律依据: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确立了肖像权的基本权利;第一千零一十九条明确了不得侵害肖像权的具体行为;第一千零二十条列举了合理使用的具体情形。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十三条也规定,广告主或者广告经营者在广告中使用他人名义或者形象的,应当事先取得其书面同意;使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名义或者形象的,应当事先取得其监护人的书面同意。
四、综合判断与建议
消费者在进行录像取证时,应明确拍摄目的和使用方式,确保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理使用范畴。若涉及商业用途或可能对肖像权人造成不良影响,应事先取得其同意或遵循相关法律规定,以避免潜在的侵权风险。同时,对于任何形式的肖像使用,都应尊重肖像权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进行恶意侵害。如果在录像取证过程中遇到法律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