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设给孩子居住权的合同怎么写-陈亚杰律师|法行宝
2026-04-03 婚姻家庭

为孩子设立居住权的合同,需明确核心条款并符合《民法典》规定,以下是具体撰写要点及示例条款:

一、合同核心条款

  1. 合同主体

    • 明确设立人(父母)与居住权人(孩子)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 若孩子为未成年人,需注明法定代理人(如父母另一方)信息。
  2. 房屋信息

    • 详细描述房屋地址、产权证号、面积、结构等,确保与产权证一致。
    • 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
  3. 居住权内容

    • 期限:明确居住权起止时间(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孩子年满30周岁止”),或附条件终止(如“孩子结婚后自动终止”)。
    • 范围:注明居住的具体房间或区域(如“主卧及客厅”),避免模糊表述。
    • 使用限制:约定是否允许转租、改造房屋、饲养宠物等,例如“居住权人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
  4. 权利义务

    • 父母义务:保证房屋无产权纠纷,配合办理居住权登记。
    • 孩子义务:合理使用房屋,按时缴纳物业费、水电费等(可约定具体金额或分担比例)。
  5. 违约责任

    • 明确违约情形(如父母提前收回房屋、孩子擅自转租)及赔偿方式(如违约金金额或损失计算方法)。
  6. 争议解决

    • 约定纠纷解决方式(如协商、诉讼或仲裁),并注明管辖法院或仲裁机构。

二、合同示例条款(节选)

**居住权合同**  
甲方(设立人):张三、李四(父母姓名)  
乙方(居住权人):张小明(孩子姓名)  

**第一条 房屋信息**  
1.1 房屋地址:XX市XX区XX路XX号XX栋XX单元XX室;  
1.2 产权证号:XX房权证XX字第XX号。  

**第二条 居住权期限**  
2.1 居住权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年满30周岁止;  
2.2 若乙方结婚,居住权自动终止。  

**第三条 居住权内容**  
3.1 乙方有权居住于房屋主卧及客厅,不得占用其他区域;  
3.2 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或用于商业用途。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若甲方提前收回房屋,需赔偿乙方装修损失及搬家费用共计人民币XX万元;  
4.2 若乙方擅自改造房屋,需恢复原状并支付违约金XX元。  

三、关键注意事项

  1. 办理居住权登记

    • 根据《民法典》第368条,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合同签订后需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登记,否则居住权不生效。
  2. 与赠与、租赁的区别

    • 居住权为用益物权,无偿且长期稳定;若父母希望保留房屋所有权或收取费用,可考虑签订租赁合同或附条件赠与合同。
  3. 未成年人保护

    • 若孩子为未成年人,合同中可约定父母另一方作为监护人监督居住权行使,避免孩子权益受损。
  4. 房屋处分限制

    • 居住权设立后,父母作为所有权人仍可出售房屋,但居住权不受影响,买受人需继续履行居住权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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