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五级伤残因病政府是否安置”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伤残的性质以及相关的政策规定。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政府对于伤残人员的安置政策,通常是针对因战或因公致残的情况。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的相关规定,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退役士兵,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是由安置地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然而,对于因病致残的情况,该条例并未直接规定政府必须安排工作。
具体来说,如果您是退役士兵,并且因病致残被评定为五级伤残,那么是否安排工作将取决于您是否满足其他安置条件,比如服役年限、是否获得勋章或荣誉称号等。如果仅因病致残而未满足其他安置条件,那么根据现行政策,政府通常不负责直接安排工作。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和不同时间段的政策可能存在差异。例如,有些地区可能对于因病致残的退役士兵有额外的安置政策或补助措施。此外,政策也可能随着时间和形势的变化而调整。
因此,我建议您:
总的来说,因病致残的五级伤残退役士兵是否获得政府安置,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包括政策规定、地区差异以及个人情况等。希望这些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