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未遂不成立有没有可能构成犯罪预备成立-吴洁银律师|法行宝
2026-03-27 刑事辩护

结论:犯罪未遂不成立的情况下,是有可能构成犯罪预备成立的。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是故意犯罪过程中两种不同的停止形态,它们之间不能相互转化,但在特定情境下,一个行为可能先构成犯罪预备,后因某些原因未能进入犯罪未遂阶段。

详细分析

  1. 定义与特征

    • 犯罪预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它发生在犯罪行为尚未着手之前,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明确的犯罪意图,客观上实施了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但尚未着手实施具体的犯罪构成要件行为。

    • 犯罪未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它发生在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之后,即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具体的犯罪构成要件行为,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完成犯罪。

  2. 关键区别与联系

    • 区别: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主要区别在于“着手”行为的时间节点。犯罪预备发生在着手之前,而犯罪未遂发生在着手之后。此外,两者在停止原因和法律责任上也有所不同。犯罪预备的停止可以是因为行为人主动放弃,也可以是因为意志以外的因素;而犯罪未遂的停止完全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

    • 联系:虽然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是两种不同的停止形态,但在实际案例中,一个行为可能先构成犯罪预备,后因某些原因(如被外界干扰、发现目标不存在等)未能进入犯罪未遂阶段。例如,甲为了盗窃银行,事先购买了撬锁工具、踩点并制定详细的盗窃计划,但在着手实施盗窃前被警方抓获。此时,甲的行为构成犯罪预备。如果甲在着手实施盗窃时,因警报响起而被迫逃离现场,未能窃得财物,则甲的行为会构成犯罪未遂。但在这个例子中,我们关注的是甲在着手前的行为,即犯罪预备阶段。

  3. 法律后果与处理原则

    • 对于预备犯,根据法律规定,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这体现了法律对犯罪预备行为的宽容态度和对未遂犯罪的惩罚原则。

    • 如果一个行为在犯罪预备阶段因某些原因未能进入犯罪未遂阶段,但仍然具有社会危害性,那么根据法律规定,仍然可以对其以犯罪预备进行处罚。

举例说明

假设乙计划对丙实施抢劫,他事先准备了刀具、面具等工具,并观察了丙的行踪。然而,在乙准备着手实施抢劫时,他发现丙身边有众多保镖保护,意识到抢劫难以成功,于是放弃了抢劫计划。在这个例子中,乙的行为构成犯罪预备,因为他已经为抢劫做了准备,但尚未着手实施抢劫行为。如果乙在着手实施抢劫时,因被保镖发现而被迫逃离现场,未能抢得财物,则乙的行为会构成犯罪未遂。但在这个假设中,我们关注的是乙在着手前的行为,即他因意识到抢劫难以成功而放弃的行为,这仍然属于犯罪预备的范畴。

总结与建议:

犯罪未遂不成立的情况下,是有可能构成犯罪预备成立的。在实际应用中,必须严格区分这两种犯罪停止形态,以确保法律的准确适用和公正裁判。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遇到了类似的问题,或者有任何法律疑问,都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给出专业、全面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