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岗位干一年辞职后面可以继续享受安置政策嘛-邓刚律师|法行宝
2026-03-26 劳动纠纷

您好,关于您提出的“公益性岗位干一年辞职后面是否可以继续享受安置政策”的问题,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公益性岗位的安置对象主要是就业困难人员,这包括大龄、身有残疾、家庭生活困难、连续失业一年及以上等难以实现就业的登记失业人员,以及零就业家庭成员。这些人员在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公益性岗位得到安置。

对于您的情况,如果您在公益性岗位上工作一年后选择辞职,那么是否可以继续享受安置政策,主要取决于您辞职后的就业状况以及是否符合再次安置的条件。

  1. 辞职后的就业状况:

    • 如果您辞职后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实现了单位就业,或者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等,那么您将不再符合公益性岗位的安置条件,因为公益性岗位主要是针对那些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
    • 如果您辞职后仍然处于失业状态,并且符合就业困难人员的定义,那么您有可能再次被安置到公益性岗位上。
  2. 再次安置的条件:

    • 根据相关规定,对补贴期满后仍然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可以再次按程序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但需要注意的是,累计安置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 如果您之前已经享受过一次公益性岗位的安置政策,并且现在符合再次安置的条件(即您仍然是就业困难人员,且之前安置的补贴期已经满),那么您有可能再次被安置。但如果您已经享受过两次安置政策,那么您将不再符合再次安置的条件。
  3. 其他注意事项:

    • 公益性岗位的安置并不是无限制的,它受到政策、资金等多方面的限制。因此,即使您符合再次安置的条件,也需要等待有合适的岗位和资金支持时才能被安置。
    • 如果您在公益性岗位上工作期间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行为,或者您违规取得公益性岗位资格,那么您将被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协议,并退出公益性岗位,且可能不再享受后续的安置政策。

综上所述,如果您在公益性岗位上工作一年后辞职,并且仍然符合就业困难人员的定义和再次安置的条件,那么您有可能再次被安置到公益性岗位上。但具体是否能够被安置,还需要根据您所在地区的具体政策、岗位情况以及您的个人情况来综合判断。建议您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