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在商场摔倒责任划分-黄凯律师|法行宝
2026-03-25 侵权纠纷

顾客在商场摔倒,责任划分需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量,主要涉及商场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顾客自身是否存在过失,以及是否存在第三方侵权等因素。以下是对这些因素的详细分析:

商场的责任

  1. 未尽安全保障义务:

    • 商场作为公共场所的经营者,有义务确保顾客的安全。若商场地面存在积水、污渍未及时清理,或未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导致顾客滑倒摔伤;或商场的扶手电梯出现故障未及时维修和设置防护措施,造成顾客受伤;再或者商场通道狭窄、拥挤却未合理疏导人流,导致顾客摔倒踩踏等,商场均应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商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 商场设施存在缺陷:

    • 若商场的建筑物、装修装饰、设施设备等存在质量问题或设计缺陷,如楼梯台阶高度不符合安全标准、栏杆松动、天花板掉落等,导致顾客受伤,商场同样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顾客自身的责任

  • 自身过错:
    • 如果顾客摔伤主要是由于自身重大过失所致,如奔跑、打闹、推搡,或穿着不合适的鞋子(如高跟鞋鞋跟过高、鞋底过于光滑)在不适合的区域行走,且商场已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那么顾客自身将承担主要责任。
    • 责任比例:顾客自身过错为部分原因时,一般承担30%-70%的责任,具体比例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定。

双方均有过错的情况

  • 在某些情况下,商场和顾客双方对损害的发生均存在一定过错。例如,商场地面有少量水渍并设置了警示标志,但标志不够明显,同时顾客在行走时也未仔细观察周围环境,导致滑倒摔伤。此时,应根据双方过错的大小来分担责任,即按照各自过错的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方责任

  • 直接侵权:
    • 如果顾客在商场摔伤是由第三人的行为导致的,如被其他顾客撞倒、被第三人的物品绊倒等,那么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商场的补充责任:
    • 若商场未能及时制止第三人的危险行为或在顾客受伤后未能提供必要的救助,商场也需在其能够防止或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商场承担补充责任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法律依据:同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赔偿范围与计算

  • 若顾客在商场摔倒受伤并构成侵权,赔偿范围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及残疾赔偿金等。具体数额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证据确定,如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确定,误工费按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计算等。

综合建议

  • 顾客:在商场内应保持警觉,注意自身安全,避免奔跑、打闹等危险行为。若不幸摔倒受伤,应及时收集证据,包括现场照片、视频、医疗记录等,以便后续维权。
  • 商场:应加强安全管理,完善安全措施,如定期检查设施设备、及时清理地面污渍、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等,以减少类似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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