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侵权行为人对损害结果应承担什么责任-孟令彬律师|法行宝
2026-03-20 侵权纠纷

共同侵权行为人对损害结果应承担连带责任,这是共同侵权行为责任承担的主要形式,同时内部会根据过错程度和原因力大小分担责任。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一、连带责任的具体含义与法律依据

  1. 含义:连带责任意味着受害人有权向任何一个或多个共同侵权行为人请求赔偿全部损失,被请求的侵权人有义务进行赔偿。这种责任形式确保了受害人能够获得充分的赔偿,无论侵权行为人之间的内部责任如何分配。

  2.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这一条款明确了共同侵权行为人对外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基础。

  3. 实例说明:假设甲、乙两人共同殴打丙,导致丙受伤并产生医疗费等损失。丙可以要求甲赔偿全部损失,也可以要求乙赔偿,还可以同时要求甲和乙共同赔偿。如果甲先进行了全额赔偿,那么甲有权向乙追偿乙应承担的部分。

二、内部责任分担的原则与方式

  1. 原则:在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后,共同侵权行为人内部会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和原因力大小来分担赔偿责任。过错程度指行为人在实施侵权行为时的主观故意或过失程度;原因力大小指各侵权行为对损害结果发生所起的作用大小。

  2. 方式:

    • 根据过错程度确定:如果各共同侵权人在主观过错上存在差异,可以根据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责任份额。过错较大的行为人承担较大份额的责任,过错较小的行为人承担较小份额的责任。
    • 根据原因力大小确定:考虑各行为人对损害结果发生所起的作用大小,即原因力的大小。对损害结果发生起主要作用的行为人承担较大份额的责任,起次要作用的行为人承担较小份额的责任。
    • 平均分担:当难以确定各共同侵权人的过错程度和原因力大小时,可以平均分配责任份额。例如,几个人一起踢球时不小心将路边的玻璃打碎,由于很难区分每个人的具体过错和责任大小,就可以由他们平均承担赔偿责任。

三、特殊情形下的责任承担

  1. 教唆、帮助侵权的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若教唆或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教唆者或帮助者单独承担侵权责任。

  2. 共同危险行为: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危及他人安全的行为并造成损害,不能确定实际侵害人的,属共同危险行为,应承担连带责任。但能证明损害非由其行为造成的,不承担责任。

四、民事诉讼中的责任承担

  1. 共同被告:赔偿权利人起诉部分共同侵权人的,法院应追加其他共同侵权人为共同被告,以确保受害人能够获得充分的赔偿。

  2. 放弃诉讼请求的后果:赔偿权利人在诉讼中放弃对部分共同侵权人的诉讼请求的,其他共同侵权人对被放弃部分不承担连带责任。

  3. 责任范围难以确定时的处理:若责任范围难以确定,法院会推定各共同侵权人承担同等责任,以实现公平合理的责任分配。

综上所述,共同侵权行为人需对受害人承担连带责任,以确保受害人获得充分赔偿;同时,内部也会根据过错和原因力进行责任分配,以实现公平合理的责任承担。如果您有进一步的法律问题或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建议,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