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干股没有分红后来又退出了 算受贿吗-曲衍桥律师|法行宝
2026-03-19 刑事辩护

结论:占干股没有分红后来又退出了,是否算受贿,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若满足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则有可能被认定为受贿。以下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

一、受贿罪的构成要件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其关键特征包括:

  1. 利用职务便利:国家工作人员需利用手中的职权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例如,负责项目审批的官员利用审批权为企业提供帮助。
  2. 权钱交易本质:接受干股意味着受贿人凭借其职务权力获得了财产性利益,无论是否分红,干股都代表了未来可能的经济收益,给予和接受干股的行为本身就是对职务廉洁性的破坏。
  3. 实际收受财物:在受贿罪中,“财物”不仅限于现金等有形资产,还包括财产性利益,如干股。只要股份完成了权属变更或受贿人实际以股东身份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即可认定受贿行为的成立。

二、占干股未分红后退出的情况分析

  1. 若满足受贿罪构成要件:

    • 如果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接受了干股,并且为请托人谋取了利益,即使后来没有分红且退出了股份,也仍然可能构成受贿罪。因为干股的接受本身即体现了权钱交易的本质,是对职务行为廉洁性的侵害。
    • 在这种情况下,受贿数额可能按照转让时股份价值计算(如果股权转让已登记),或者以实际获利数额认定为受贿数额(如果股份未实际转让但受贿人实际获得了利益)。
  2. 若不满足受贿罪构成要件:

    • 如果能够证明接受干股与职务行为不存在关联,且未为他人谋取利益,则不构成受贿罪。例如,非国家工作人员因正常业务合作、友情等正当原因接受干股,且不涉及职务权力运用的情况。
    • 另外,如果干股的接受并未导致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或者干股的退出是在未获得任何实际利益的情况下进行的,也可能不构成受贿罪。

三、特殊情况与司法实践

  •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占干股未分红后退出的行为,法院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来判断是否构成受贿罪,包括干股的来源、接受干股的背景、是否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是否实际获得了利益等。
  • 即使干股未进行登记或未实际分红,只要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并为他人谋取利益,仍可能以受贿罪论处。

建议: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涉及此类情况,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即我本人,曲衍桥律师,专注于取保候审、律师会见领域),以便更准确地评估法律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同时,应时刻保持警惕,避免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以免触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