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第二年复查请假扣钱吗-刘鑫律师|法行宝
2026-03-16 劳动纠纷

关于工伤后第二年复查请假是否扣钱的问题,结论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1. 若复查请假被认定为工伤医疗期内的合理治疗行为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可延长),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

    • 关键点:若复查属于工伤治疗必要环节(如术后复查、康复评估等),且请假时间在停工留薪期内或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延长医疗期的,用人单位不得扣减工资。
    • 例外:若复查与工伤无关(如治疗其他疾病),则可能不适用工伤待遇,需按事假或病假处理。
  2. 若复查请假发生在停工留薪期结束后
    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如医疗费用报销),但工资待遇可能调整:

    • 若能继续从事原工作或轻便工作,用人单位应按原工资支付;
    • 若无法工作且未被鉴定为伤残等级,用人单位可能按病假工资标准支付(通常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
    • 若请假被认定为事假(如未提供医疗证明或未经批准),用人单位可按内部规章制度扣减工资。
  3. 用人单位违法扣减工资的救济途径
    若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工伤复查期间的工资,劳动者可:

    • 协商:与用人单位沟通,要求补发工资;
    • 投诉: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 仲裁/诉讼: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要求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

建议行动:

  • 保留复查的医疗证明、请假记录等证据;
  • 核对劳动合同、公司规章制度中关于工伤待遇和请假工资的规定;
  • 若遇纠纷,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如我)协助处理。

总结:工伤复查请假是否扣钱,需结合停工留薪期、医疗必要性、用人单位制度等因素综合判断。若符合工伤医疗条件,用人单位一般不得扣减工资;否则可能按病假或事假处理。如有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