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不受理的情况下,劳动仲裁委员会会通知仲裁单位(即被申请人)吗?答案是:不会直接通知仲裁单位不受理的决定,但会通知申请人,并由申请人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告知仲裁单位。不过,在实际操作中,仲裁单位往往会通过其他途径间接得知不受理的情况。下面我将从多个角度详细解释这一问题:
劳动仲裁委员会的通知义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后,会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
- 如果决定受理,仲裁委员会会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并同时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即仲裁单位),告知其仲裁事项及相关权利。
- 如果决定不受理,仲裁委员会会制作不予受理通知书,并书面送达给申请人,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但这一通知并不直接送达给仲裁单位。
申请人的告知义务:
- 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申请人在劳动仲裁不受理的情况下必须告知仲裁单位,但申请人作为仲裁程序的发起方,有权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将不受理的决定告知仲裁单位。
- 在某些情况下,申请人可能会选择告知仲裁单位不受理的决定,以便双方能够继续通过其他途径(如协商、诉讼等)解决纠纷。
仲裁单位间接得知不受理的情况:
- 在实际操作中,仲裁单位往往会通过其他途径间接得知劳动仲裁不受理的情况。例如,申请人可能会主动告知仲裁单位,或者仲裁单位在后续与申请人的沟通中了解到这一情况。
- 此外,如果申请人对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单位也会在收到法院的诉讼文书后得知劳动仲裁不受理的情况。
法律建议:
- 对于申请人而言,在收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的不予受理通知书后,应仔细阅读通知书上的内容,了解不予受理的理由,并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采取进一步的法律行动(如补充材料再次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
- 对于仲裁单位而言,如果得知劳动仲裁不受理的情况,应积极与申请人沟通,了解纠纷的具体情况,并尝试通过协商等方式解决纠纷,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诉讼和成本支出。
总结来说,劳动仲裁不受理的情况下,劳动仲裁委员会不会直接通知仲裁单位不受理的决定,但会通知申请人,并由申请人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告知仲裁单位。仲裁单位往往会通过其他途径间接得知不受理的情况。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