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那天在公司摔伤或者发生意外 算工伤嘛-储云南律师|法行宝
2026-03-14 劳动纠纷

结论:劳动合同到期当天在公司摔伤或发生意外,是否算工伤需分情况讨论,主要取决于是否满足“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这三个核心要件。以下为具体分析:

1. 若劳动合同到期当天仍在正常工作

  • 法律要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 具体情形:
    • 若您在劳动合同到期当天仍按公司安排正常工作(如处理收尾工作、交接任务等),且摔伤或意外发生在工作时间内、工作场所内,且与工作直接相关(如搬运物品时摔倒、操作设备时受伤),则符合工伤认定条件。
    • 举例:您在劳动合同到期当天上午9点至12点正常上班,期间在办公室搬运文件时摔倒导致骨折,属于工伤。

2. 若劳动合同到期当天已结束工作,但仍在公司范围内

  • 法律要件:需判断是否属于“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二)项)。
  • 具体情形:
    • 若您已完成当天工作任务,但仍在公司范围内(如休息区、更衣室、停车场等)因非工作原因受伤(如滑倒、被物品砸伤),一般不属于工伤。
    • 例外:若您在完成工作后,因公司安排或工作需要(如参加会议、整理资料)仍在公司范围内活动,且受伤与工作相关,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 举例:您在劳动合同到期当天下午3点完成工作后,到公司茶水间倒水时滑倒受伤,若茶水间是日常工作中经常使用的场所,且倒水行为与工作无直接冲突,可能被认定为工伤;但若您是在下班后私自进入公司非工作区域(如仓库)玩耍时受伤,则不属于工伤。

3. 若劳动合同到期当天未实际工作(如已办理离职手续)

  • 法律要件:此时您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已终止,不再受《工伤保险条例》保护。
  • 具体情形:
    • 若您在劳动合同到期当天已办理完离职手续,且未再从事任何与公司相关的工作,此时在公司摔伤或发生意外,不属于工伤。
    • 举例:您在劳动合同到期当天上午10点办理完离职手续,下午2点返回公司取个人物品时摔倒受伤,不属于工伤。

法律建议

  1. 及时申请工伤认定:若符合工伤条件,您或公司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逾期未申请的,您或近亲属可在1年内直接提出申请。
  2. 保留证据:包括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作安排通知、事故现场照片、医疗诊断证明等,以证明受伤时间、地点及与工作的关联性。
  3. 协商或诉讼:若公司拒绝认定工伤或拒绝赔偿,您可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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