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店骑手的工资是否会被扣款以及如何扣款,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主要取决于劳动合同约定、公司规章制度以及是否存在法定扣款情形。以下从不同角度详细说明:
劳动合同约定
若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扣款情形(如迟到、旷工、客户投诉、损坏物品等),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如最低工资标准、扣款比例限制等),则公司可依据合同约定扣款。
例如:合同约定“迟到1次扣50元”,且该金额未超过当地规定的日工资比例(通常不超过20%),则合法有效。
公司规章制度
若公司通过民主程序制定了规章制度(如员工手册),并明确规定了扣款情形及标准,且已向骑手公示或告知,则公司可依据制度扣款。
注意:规章制度需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要求,即内容合法、程序民主、公示告知,否则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法定扣款情形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约定要求赔偿,但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剩余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例如:骑手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客户损失1000元,公司可要求赔偿,但每月最多扣20%工资(如月工资5000元,最多扣1000元),且剩余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
禁止扣款的情形
以下情形公司不得扣款: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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