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公司是否可以在员工休长假10天时扣除保险费用,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若长假属于带薪休假(如年假、婚假、产假等法定带薪假)
根据《社会保险法》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公司不得以员工休假为由停缴或代扣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和员工共同承担,其中公司承担的部分属于法定义务,与员工是否出勤无关;员工个人承担的部分,公司应从其休假前的工资中代扣代缴,或与员工协商提前预缴。若公司擅自停缴或要求员工全额承担保险费用,属于违法行为,员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若长假属于无薪假(如事假超过一定期限、停工留薪期外的病假等)
若长假属于公司单方面安排的停工、停产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非因员工原因停工停产期间,公司仍需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若停工时间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通常为1个月),公司应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超过周期的,可按当地规定支付生活费,但保险费用仍需正常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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