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针对您原单位因特殊工种退休,现单位让辞职的情况,需要分情况来看,一是您已正式办理退休手续,二是您尚未正式办理退休手续。以下为您详细分析:
若您已正式办理退休手续:
- 法律关系变化:一旦您正式办理了退休手续,您与原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即告终止。此时,您与现单位之间通常建立的是劳务关系或其他非劳动关系,具体取决于您与现单位的约定和实际情况。
- 辞职要求处理:如果现单位要求您辞职,而您并不愿意,首先应查看您与现单位之间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了解其中关于辞职、解雇等条款的具体规定。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您可以与现单位进行协商,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 法律权益保护:如果协商无果,且您认为现单位的要求不合理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例如,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提起民事诉讼等。但请注意,由于您与现单位之间可能并非劳动关系,因此劳动仲裁可能不适用,具体需根据实际情况判断。
若您尚未正式办理退休手续:
- 劳动关系存续:在您尚未正式办理退休手续之前,您与原单位之间仍然保持着劳动关系。此时,如果现单位要求您辞职,实际上可能涉及到您与原单位劳动关系的变更或终止问题。
- 辞职与退休的协调:您需要与原单位和现单位进行沟通,明确您的退休计划和现单位的要求。如果可能的话,您可以尝试与原单位协商提前办理退休手续,或者与现单位协商延迟辞职时间,以便您能够顺利过渡到退休生活。
- 法律权益保障:在整个过程中,您应密切关注自己的法律权益是否受到侵害。如果现单位或原单位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或合同约定,您有权要求他们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例如,如果现单位无故解雇您,您可能有权要求经济补偿或赔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