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只给职工买四险是不合法的,这一行为违反了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这些法律法规,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员工缴纳全面的社会保险,这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个险种,通常被统称为“五险”。此外,住房公积金虽然不属于社会保险范畴,但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也需为员工缴纳,与“五险”一同构成了我们常说的“五险一金”。
每个险种都承担着不同的保障功能:
养老保险:为劳动者提供退休后的基本生活保障,确保晚年生活有稳定的经济来源。
医疗保险:报销劳动者的医疗费用,减轻因病带来的经济负担,保障健康权益。
失业保险:在劳动者失业时提供经济补助,帮助度过失业期,维护社会稳定。
工伤保险:为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劳动者提供医疗救治、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等保障。
生育保险:为女性劳动者提供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和生育津贴,保障生育期间的合法权益。
而住房公积金则有助于职工解决住房问题,提高居住条件。
如果公司只缴纳四险,未依法缴纳其中任何一项,都视为未完全履行其法定义务,侵害了员工的合法权益。员工有权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或社保经办机构投诉举报,要求公司补缴未缴纳的保险费用。相关部门在核实情况后,会责令公司限期改正,并依法对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因此,我建议您首先与公司沟通,了解社保缴纳的具体情况,并明确要求公司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如果公司拒绝或无法做到这一点,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咨询专业律师以寻求法律帮助。在投诉或咨询时,请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如工资单、社保缴纳记录等,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