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用工用人单位写哪个-朱辰律师|法行宝
2026-03-08 劳动纠纷

在劳务派遣用工关系中,用人单位应当填写实际接受劳务派遣员工提供劳动的单位(即用工单位),而劳务派遣单位则是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以下是详细说明:

  1. 法律关系区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劳动者的法定用人单位,需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两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承担缴纳社保、支付工资等法定义务。但实际用工管理(如工作安排、考勤等)由用工单位负责。

  2. 合同填写规范

    • 若问题涉及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栏填写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签合同的主体)。
    • 若问题涉及用工管理文件(如入职表、考勤表):用人单位栏填写实际用工单位(劳动者实际提供劳动的单位)。
    • 若问题涉及法律文书(如仲裁申请书):需根据争议对象选择填写——若与派遣单位争议(如欠薪),填派遣单位;若与用工单位争议(如工伤责任),填用工单位。
  3. 实务风险提示
    若用工单位在内部文件中错误将自身标注为“用人单位”,可能被认定为与劳动者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需承担用人单位责任(如经济补偿、社保补缴等)。建议通过派遣协议明确三方权责,并在文件抬头、落款处规范使用“用工单位”表述。

如有具体文件需要审核或争议场景需要分析,可直接提供细节,我会结合条款为您进一步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