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警察诈骗13万不退赃会怎么-吴友见律师|法行宝
2026-03-06 刑事辩护

冒充警察诈骗13万元且拒不退赃的,将面临刑事处罚和加重量刑的双重法律后果。具体分析如下:

  1. 刑事处罚的定性
    根据《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达到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基准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冒充警察实施诈骗,同时触犯《刑法》第279条招摇撞骗罪,但根据司法实践,若诈骗金额已达特别巨大标准,通常以诈骗罪一罪从重处罚,而非数罪并罚。

  2. 拒不退赃的加重情节
    退赃是重要的量刑情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若诈骗后拒不退赃,法院会减少基准刑30%以下的从宽幅度,甚至可能因“拒不认罪悔罪”直接适用更高刑期。例如,若基准刑为12年,拒不退赃可能导致实际量刑接近12年上限,而非10年左右。

  3. 其他量刑影响因素

    • 犯罪手段:冒充警察属于“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身份”诈骗,社会危害性更大,可能被认定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进一步加重处罚。
    • 前科情况:若有诈骗前科,可能构成累犯,需从重处罚。
    • 赃款用途:若赃款用于违法活动(如赌博、贩毒),可能单独构成其他犯罪,需数罪并罚。
  4. 实务建议

    • 立即退赃:即使已进入司法程序,退赃仍可能争取从轻处罚,甚至在认罪认罚制度下获得缓刑机会(但诈骗13万元缓刑概率极低)。
    • 自首与认罪认罚: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可减少基准刑30%以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可再减少10%-30%。
    • 赔偿被害人:积极赔偿损失并取得谅解,可再减少基准刑20%以下。

总结:冒充警察诈骗13万元已属“数额特别巨大”,基准刑十年以上,拒不退赃将导致量刑接近上限,且可能因手段恶劣被进一步加重处罚。建议尽快委托律师介入,通过退赃、自首等情节争取最大限度从宽。如有具体案件细节,可进一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