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在婴儿一周岁期间,用人单位原则上不得安排其加班。以下是详细分析:
法律依据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此规定明确禁止了两种行为:
立法目的
该条款旨在保障哺乳期女职工的身心健康及婴儿的哺乳需求,属于对特殊生理阶段女性的强制性保护措施。用人单位若违反,可能面临劳动行政部门警告、责令改正及罚款等行政处罚。
例外情形
法律未设置例外条款,即无论女职工是否自愿,用人单位均不得安排其加班。但需注意:
实务建议
如有其他劳动权益问题(如产假、工资支付等),欢迎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