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工伤劳保社为什么说不用鉴定因为达不到等级可以不用鉴定了吗-邓刚律师|法行宝
2026-03-04 劳动纠纷

结论:劳保社称不用鉴定且表示达不到等级就不用鉴定,这种说法不一定准确全面,是否需要鉴定不能仅以劳保社这种简单判断为依据,需分情况来看。

  1. 从法律规定角度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工伤认定后,对于可能构成伤残的情况,一般需要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它对于确定工伤职工的伤残待遇等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从法律流程上来说,不能简单地因为觉得达不到等级就不进行鉴定,只要存在工伤情形且可能影响劳动能力,就有鉴定的必要。
  2. 从实际情况角度
    • 劳保社判断依据不足:劳保社可能只是根据初步的情况,比如受伤的表面状况等,就做出达不到等级不用鉴定的判断。但实际上,很多伤害的后果在初期并不明显,随着时间推移可能会出现影响劳动能力的情况。例如一些关节部位的损伤,初期可能只是疼痛和轻微活动受限,但后期可能发展成关节功能障碍,严重影响劳动能力,这种情况下如果不进行鉴定,就无法准确确定伤残等级,工伤职工也就无法获得相应的伤残待遇。
    • 鉴定对职工权益保障的重要性: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是工伤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如果职工确实因为工伤导致了劳动能力下降,但没有进行鉴定,那么在申请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待遇时就会缺乏依据,自身的合法权益可能无法得到充分保障。而且,即使最终鉴定等级较低,职工也能依据鉴定结果获得相应的待遇,这总比因为没有鉴定而无法享受待遇要好。

建议:如果遇到劳保社称不用鉴定的情况,不要轻易接受这种说法。可以先了解一下劳保社做出这种判断的具体依据是什么。如果对判断有疑问,或者认为自己受伤情况可能会影响劳动能力,可以向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咨询,了解鉴定的相关流程和要求,必要时可以自行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