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退休职工因病去世的认定流程详解-李海峰律师|法行宝
2026-03-04 劳动纠纷

针对您提出的“未退休职工因病去世的认定流程详解”这一问题,以下是我为您整理的详细解答:

一、认定流程概述

未退休职工因病去世后,其遗属需要通过参保人员所属单位来申领遗属待遇,这包括社保死亡清算、丧葬费和抚恤金等。如果参保人员所属单位因注销等原因处于终止、中断缴费状态,那么遗属可以直接进行申领。整个流程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的方式办理,我们称之为“在职身故一件事”业务。

二、线上办理流程

  1. 进入服务平台:

    • 单位或个人可以通过首都之窗“一件事”集成服务场景中的“公民身后”或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一件事专区”进入“身故一件事”网上服务平台。
  2. 查询与输入信息:

    • 选择证件类型和输入证件号码后点击查询。
    • 输入死亡日期(如果在民政或疾控登记,系统会自动带出;其他情况需要手动输入)。
    • 如果非民政或疾控登记死亡,需要上传死亡证明文件。
  3. 阅读须知与承诺:

    • 阅读身故待遇须知,并勾选单位承诺或个人承诺。
  4. 填写申领人信息:

    • 选择申领人证件类型,输入申领人证件号码,并完善其他申领人相关信息。
  5. 维护账户信息与提交:

    • 维护申领遗属待遇账户信息。
    • 勾选单位须知或个人须知,选择暂存或提交。

注意事项:

  • 如果正在办理身故人员的工亡认定,请待工亡认定完成后一并申请相关待遇。
  • 如果存在未认定的视同缴费年限,需先申请认定视同,待视同认定完成后再申请相关待遇。

三、线下办理流程

  1. 准备材料:

    • 《北京市社会保险关系终止(结算)类业务申请表》(需家属签字,单位申请业务时需加盖公章)。
    • 死亡证明材料(如《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居民死亡殡葬证》、北京市死亡医学证明书、乡镇或以上级别人民政府或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殡仪馆开具的火化证明等)。如果死亡证明材料为境外机构开据的,需经证明开据地的中国使、领馆认证后使用,非中文的,还应同时提供有资质机构翻译的中文翻译件。
    • 申领人身份证件。
    • 在职死亡人员还需提供申办人签字确认的《北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申领表(在职死亡)》。
    • 如果在职死亡人员需要申请核定视同缴费年限,还需提供申办人签字确认的《在职死亡人员视同缴费年限认定申请表》。
  2. 提交申请:

    • 将上述材料提交至海淀区社保中心(南区)、分中心或海淀区街镇便民服务中心。

四、材料下载与咨询

  • 上述所需表格可以在“北京海淀社保中心公众号—社保查询—业务表格下载—6.社会保险支付养老保险”中下载。
  • 如果在办理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咨询,可以联系海淀区社保中心或相关便民服务中心进行咨询。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