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公司试用期过后才交社保的行为违反了劳动法相关规定。以下是详细分析:
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七十二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必须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缴纳社保费用。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属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此用人单位无权以“试用期”为由延迟缴纳社保。
法律后果
若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并承担滞纳金。此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者有权以“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实务建议
总结:试用期不缴社保是违法行为,劳动者有权维权,用人单位需承担法律责任。如有具体案例或细节需要进一步分析,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