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再审申请中“原审认定的事实缺乏证据证明”归到“虚假证据”里,并不一定会导致再审申请被驳回,但可能会影响再审申请的审查重点和结果,具体需分情况讨论:
一、概念区分与再审申请理由的选择
“原审认定的事实缺乏证据证明”:这通常指的是原审法院在认定案件事实时,所依据的证据不足或者证据之间存在矛盾,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从而无法支持其认定的事实。这是再审申请中常见的一种理由,主要关注的是证据的充分性和证明力。
“虚假证据”:这指的是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故意提供伪造、变造或者以其他方式虚构的证据,以误导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或裁定。如果再审申请中主张原审存在虚假证据,那么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这一点,如证据来源的非法性、证据内容的虚假性等。
二、再审申请被驳回的可能性分析
若仅主张“原审认定的事实缺乏证据证明”:
若将“原审认定的事实缺乏证据证明”归到“虚假证据”里:
三、法律建议
明确再审申请理由:在准备再审申请时,应明确再审申请的具体理由,是“原审认定的事实缺乏证据证明”还是“原审存在虚假证据”。避免将两者混淆,以免影响再审申请的审查效果。
提供充分证据:无论选择哪种再审申请理由,都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对于“原审认定的事实缺乏证据证明”,可以提供新的证据或者指出原审证据的不足;对于“原审存在虚假证据”,则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虚假证据的存在及其对原审判决或裁定的影响。
咨询专业律师:再审申请是一项复杂的法律程序,涉及多个法律概念和程序要求。因此,在准备再审申请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以确保再审申请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在处理再审申请时,应谨慎选择再审申请理由,并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