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前置:员工辞职后公司继续为其买保险并扣除工资是否合法,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若员工已正式办理离职手续,劳动关系终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劳动关系自离职手续办理完毕时解除。此时公司无义务继续为员工缴纳社保,若公司擅自扣款,属于违法扣除工资。员工可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要求公司全额返还,并通过劳动监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若员工提出离职但未完成工作交接或未正式离职
若员工仅提交辞职申请但未满30天(试用期3天)且未办理离职手续,劳动关系仍存续。此时公司需继续缴纳社保,但扣除工资需符合法定比例:
特殊情形:员工书面同意公司继续代缴社保
若员工离职后书面委托公司继续代缴社保,并同意从工资中扣除个人部分,则扣除行为合法。但需注意:
行动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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