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辞职了公司还给买保险扣除自己工资合法吗-王晶律师|法行宝
2026-03-03 劳动纠纷

结论前置:员工辞职后公司继续为其买保险并扣除工资是否合法,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1. 若员工已正式办理离职手续,劳动关系终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劳动关系自离职手续办理完毕时解除。此时公司无义务继续为员工缴纳社保,若公司擅自扣款,属于违法扣除工资。员工可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要求公司全额返还,并通过劳动监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2. 若员工提出离职但未完成工作交接或未正式离职
    若员工仅提交辞职申请但未满30天(试用期3天)且未办理离职手续,劳动关系仍存续。此时公司需继续缴纳社保,但扣除工资需符合法定比例:

    • 社保个人部分可由公司代扣,但扣除后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 若公司以“代缴社保”为由超额扣款(如扣除全部社保费用或附加其他费用),则属于违法,员工可要求返还差额。
  3. 特殊情形:员工书面同意公司继续代缴社保
    若员工离职后书面委托公司继续代缴社保,并同意从工资中扣除个人部分,则扣除行为合法。但需注意:

    • 委托需明确期限、费用分担等条款;
    • 公司不得擅自增加扣除项目或比例。

行动建议:

  • 核对离职手续办理时间,确认劳动关系是否已终止;
  • 检查工资条,核对社保扣除金额是否符合法定比例;
  • 若公司违法扣款,可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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