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能力鉴定八级且生活自理障碍未达级的情况,赔偿主要包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部分情况下还有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具体如下:
一、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赔偿项目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八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 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不同地区的标准会有所差异,例如在某些地区,八级伤残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可能是以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定月数,可能是8 - 15个月不等。
- 停工留薪期工资
-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所以在这期间,单位要按照你受伤前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 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
- 如果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二、用人单位支付的赔偿项目
-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同样,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不同地区标准不同,有的地区可能是以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定月数,可能是6 - 20个月不等。
- 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如果单位没有安排人员护理,那么单位需要支付护理费,护理费的标准可以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来确定。不过在你的情况中生活自理障碍未达级,一般情况下可能不存在这一项费用,但如果停工留薪期内确实存在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特殊情况,也可以主张。
- 劳动能力鉴定费
- 劳动能力鉴定费由用人单位承担。这是为了确定职工的伤残等级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而产生的合理费用,应由单位支付。
三、赔偿流程
- 申请工伤认定
-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你已经完成了这一步,鉴定结果为八级且生活自理障碍未达级。
- 协商赔偿或申请仲裁
- 有了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后,你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相应的赔偿款项。
如果你在赔偿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比如用人单位拒绝支付赔偿、对赔偿标准有疑问等,都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