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属于自动离职-马长孝律师|法行宝
2026-02-28 劳动纠纷

自动离职在劳动法领域中,通常指的是劳动者在终止劳动关系时,没有按照规定的解除手续进行,而是擅自出走离岗,或者在解除手续尚未办理完毕的情况下就离开了单位。这种行为可能会给用人单位带来一定的困扰和损失,因此,用人单位在面对自动离职的员工时,享有一定的权利。

具体来说,自动离职可能包含以下几种情形:

  1. 不辞而别:员工在没有提前告知用人单位,也没有办理任何离职手续的情况下,突然离开工作岗位,不再与用人单位联系。

  2. 未完成离职手续即离岗:员工可能已经提出了离职申请,但在离职手续(如工作交接、离职证明开具等)尚未办理完毕的情况下,就擅自离开了单位。

对于自动离职的员工,用人单位通常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依据企业规章制度进行行政处分:用人单位有权根据内部制定的规章制度,对自动离职的员工进行相应的行政处分,如按旷工处理等。但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在作出处理决定后,必须确保书面送达被处理人,以符合法律程序要求。

  2. 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了自动离职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该规定不与现行法律规定相悖,那么用人单位有权解除与自动离职员工的劳动合同。同样,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也需要送达员工本人。

  3. 要求赔偿损失:如果自动离职的员工给用人单位造成了损失,如招收录用费用、培训费用、直接经济损失等,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员工进行赔偿。

  4. 主张违约金:对于违反保密义务、竞业限制以及签订专项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规定的离职人员,用人单位还可以主张违约金。

然而,需要强调的是,将员工不辞而别或未完成离职手续即离岗视为“自动离职”并直接进行处理,可能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因为劳动关系的解除权是形成权,需要依照法律规定和内部劳动纪律、制度等,及时以劳动者过错因素解除劳动关系,并确保解除通知送达员工本人。否则,可能会因无相应的法律依据而无效,甚至引发劳动争议。

因此,建议用人单位在面对自动离职的员工时,应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操作,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同时,也建议员工在离职时,应提前告知用人单位并办理好相关离职手续,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