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老公把楼房给继女写的是买卖楼房协议可以公证吗-林晏生律师|法行宝
2026-02-26 婚姻家庭

结论:二婚老公把楼房给继女写的是买卖楼房协议,该协议本身可以进行公证,但能否实现将房产过户给继女的目的,需根据实际情况判断。以下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

从公证的角度

  1. 公证的可行性: 买卖协议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只要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且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就可以向公证机构申请公证。所以,二婚老公和继女签订的这份名义上是买卖的楼房协议,如果满足上述条件,公证机构是可以对其进行公证的。
  2. 公证的作用: 经过公证的协议,具有更强的证明力。在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中,公证文书可以直接作为证据使用,除非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否则人民法院应当采信。这有助于保障协议双方的合法权益,减少纠纷的发生。

从房产过户及法律性质的角度

  1. 名为买卖实为赠与的情况: 如果二婚老公和继女之间实际上并没有真实的买卖意思,而是以买卖协议的形式来实现将房产赠与继女的目的,那么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属于“名为买卖,实为赠与”。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协议可以进行公证,但房产过户时需要按照赠与的相关规定缴纳税费。根据我国税法的规定,赠与房产需要缴纳契税、印花税等税费,而正常的买卖房产涉及的税费项目和税率与赠与有所不同。
  2. 存在真实买卖意思的情况: 如果双方确实存在真实的买卖意思,即继女需要按照协议约定支付相应的购房款,那么在办理房产过户时,需要提供购房款的支付凭证等材料,以证明买卖行为的真实性。同时,也需要按照正常的买卖交易缴纳相关的税费,如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契税等。
  3. 涉及其他家庭成员权益的情况: 如果该楼房属于二婚老公和您的夫妻共同财产,那么二婚老公单方面将房产通过买卖协议的形式过户给继女,可能会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协议进行了公证,也可能因为侵犯您的权益而面临无效的风险。

建议

  1. 在办理公证之前,建议您和二婚老公以及继女明确协议的真实意思和目的,避免后续出现纠纷。
  2. 如果该楼房涉及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征得您的同意,否则可能会面临法律风险。
  3. 在办理房产过户时,要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税费,确保过户手续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如果您还有其他关于房产过户、协议公证等方面的疑问,欢迎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