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签自谋职业合同后不上班、社保自己全额承担是否合法,需分情况讨论,关键在于合同性质、双方约定及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若自谋职业合同被认定为劳务合同或非全日制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社保相关法规,非全日制员工(如兼职)可由个人以灵活就业身份参保,单位无需强制缴纳社保。此时若合同明确约定“不上班、社保自理”,且双方自愿签署,通常合法。但需注意:
若自谋职业合同被认定为全日制劳动合同的变相形式
若合同虽名为“自谋职业”,但实际符合全日制劳动关系特征(如单位安排工作、考勤管理、按月支付工资等),则单位必须依法缴纳社保,个人全额承担社保的约定无效。根据《社会保险法》第58条,用人单位必须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员工办理社保登记,否则可能面临:
特殊情形:员工主动要求不缴社保并签署免责协议
即使员工书面承诺放弃社保,该约定也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社会保险法》第60条)。单位仍需承担补缴责任,且可能因未履职被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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