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单位以兄弟同一部分为由换部分是否合理”的问题,这主要涉及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中的回避制度。以下是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事业单位在人事管理上需要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并且有一系列的规定来确保这种公平公正,其中就包括人事管理回避制度。这一制度主要是为了避免因亲属关系等可能影响公正的因素,在人事管理活动中产生不公平、不公正的现象。
接下来,我们具体分析您的情况。如果“兄弟同一部分”指的是兄弟二人在同一事业单位的同一部门或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工作,那么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这是需要回避的情形。因为兄弟关系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根据规定,他们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如果单位以“兄弟同一部分”为由进行岗位调整,即要求其中一方或双方换到其他部门或岗位,这是符合回避制度规定的。单位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维护人事管理的公平公正,避免因亲属关系可能产生的利益冲突或不公平现象。
当然,单位在进行岗位调整时,也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规定。比如,需要听取相关人员的意见,作出回避决定,并及时通知申请人。同时,岗位调整也需要考虑到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确保调整后的岗位能够充分发挥人员的才能和优势。
综上所述,如果单位以“兄弟同一部分”为由进行岗位调整,且调整符合回避制度的规定和程序,那么这种调整是合理的。它有助于维护人事管理的公平公正,促进事业单位的健康发展。如果您对具体的调整情况有疑问或不满,建议您与单位进行沟通协商,或者向相关部门进行咨询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