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结论:员工做满半年被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需根据解除原因确定,通常为半个月工资;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则需支付赔偿金(即一个月工资)。以下分情况详细说明: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工作满半年但不满一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计算标准:经济补偿金=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0.5(月)。
示例:若员工月工资为8000元,则经济补偿金为4000元。
用人单位单方合法解除劳动合同
若用人单位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能胜任)、客观情况重大变化(如部门撤销)等法定情形解除劳动合同,且程序合法(如提前30日书面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仍需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关键点:用人单位需举证解除事由的合法性(如考核记录、培训证明等),否则可能被认定为违法解除。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若用人单位无法定理由或未履行法定程序(如未提前通知、未支付代通知金)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主张赔偿金,金额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即一个月工资)。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示例:若员工月工资为8000元,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的,需支付8000元赔偿金。
劳动者主动辞职或过错性解除
若劳动者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或因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被追究刑事责任等过错被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例外:若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如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未依法缴纳社保),劳动者被迫辞职的,用人单位仍需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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