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时,员工未休育儿假的工资支付问题需分情况处理,核心结论如下:
公司解散前未安排育儿假,工资仍需支付
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地方性法规(如《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育儿假是员工依法享有的权利,公司不得因解散而免除支付义务。若公司未安排员工休育儿假,需按员工日工资标准的100%支付未休假工资(部分地区可能要求按双倍支付,需结合地方规定)。
计算方式:未休假天数 × 日工资(日工资=月工资÷21.75天)。
公司解散时已安排育儿假但未支付工资
若公司已安排员工休假但未支付工资,员工可要求公司补发。若公司已进入清算程序,员工需在清算组公告期内申报债权,将未支付的育儿假工资作为职工债权优先受偿(根据《公司法》第186条,职工工资、社保等债权优先于普通债权)。
公司解散后员工如何维权
关键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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