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成和解申请人不解除强制执行怎么办-邹洁律师|法行宝
2026-02-01 行政纠纷

若双方已达成和解,但申请人不解除强制执行措施,被执行人可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1. 主动沟通,明确原因
    首先建议被执行人与申请人直接沟通,了解其未解除强制执行的具体原因。例如,可能存在以下情况:

    • 申请人对和解协议的履行存在疑虑(如担心被执行人未按约定支付款项);
    • 申请人因疏忽或操作流程不熟悉未及时申请解除;
    • 双方对和解协议的条款理解存在分歧(如对“履行完毕”的标准认定不一致)。
      通过沟通明确原因后,可针对性解决问题(如补充履行证据、协助申请人办理手续等)。
  2. 向法院提交书面异议,申请解除强制执行
    若沟通无果,被执行人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32条(或对应地区司法解释)向执行法院提交《执行异议申请书》,主张:

    • 和解协议已实际履行:提供转账记录、收据、书面确认函等证据,证明已按约定完成义务;
    • 申请人拒不解除执行无合法依据:强调强制执行措施的继续存在缺乏法律基础,可能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如冻结账户影响正常经营)。
      法院审查后,若认定异议成立,会裁定解除强制执行措施。
  3. 申请法院介入协调或主持和解履行确认
    部分法院提供“执行和解履行确认”程序,被执行人可申请法院组织双方对和解协议履行情况进行确认。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法院可能直接依据被执行人提交的证据认定履行完毕,并解除执行措施。

  4. 追究申请人滥用执行权利的法律责任(极端情况)
    若申请人明知和解协议已履行,仍恶意不解除执行措施,导致被执行人财产损失(如账户长期冻结产生的利息损失、经营机会丧失等),被执行人可另行起诉申请人,主张其承担侵权赔偿责任。需注意:此路径需充分证明申请人存在主观恶意及实际损失,举证难度较高,建议作为最后手段。

实务建议:

  • 签订和解协议时,务必明确约定“履行完毕后申请人需在X日内申请解除执行措施”,并约定违约责任(如逾期解除需赔偿损失);
  • 履行过程中保留完整证据(如付款凭证、沟通记录、第三方见证等),避免因证据不足陷入被动;
  • 若涉及大额财产或复杂纠纷,建议在律师协助下起草和解协议并跟进履行流程,降低后续风险。

如有具体案件细节需进一步分析,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