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不便的老人申请上门公证,是否需要提供医疗证明需分情况讨论:
公证机构明确要求时需提供 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二十四条,对行动不便的老人申请上门公证,公证机构可要求申请人提供医疗证明(如诊断书、病历、残疾证等),以确认其确实存在行动障碍。这是公证机构核实申请人特殊情况、合理调配资源的常规流程。
公证机构未明确要求时可协商替代材料 若公证机构未明确要求医疗证明,申请人可与公证员沟通,通过其他方式证明行动不便,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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