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银行实习没有工资是否合理及应对措施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若实习属于“非劳动关系”的普通实习
根据《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及《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在校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如普通实习),通常不视为建立劳动关系,企业无需支付工资。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若实习属于“劳动关系”的特殊情形
若实习生已毕业、或企业以实习名义招用应届毕业生从事全职工作,可能被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此时企业需支付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缴纳社保。
判断要点:
若企业存在欺诈或违规行为
若企业以“实习”为名招用廉价劳动力(如要求实习生完成正式员工工作量却拒付工资),可能涉嫌违反《劳动合同法》第9条(禁止以欺诈手段订立劳动合同)或第85条(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
建议:立即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并保留与企业沟通的录音、聊天记录等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补充说明:
如有进一步证据或细节需要分析,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