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当兵四年十个月能否按五年工龄退休”的问题,这主要涉及到退役军人服役年限与工龄计算的相关规定。
首先,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退役军人退出现役后,如果按照国家规定参加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那么在军人保险制度建立以前退役的,服现役年限是视同缴费年限的,也就是说军龄可以视同为工龄。在军人保险制度建立以后退出现役的(一般从2014年起),需要将军人养老保险关系等转入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但服现役年限仍然会与入伍和退出现役后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其次,关于工龄的具体计算,它通常是根据个人档案中的批准入伍通知书、退出现役登记表等记载的时间来确定的。服役年限在当前的缴费记录中可能不会直接体现,但在退役军人办理退休手续时,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会根据其个人档案中的服役材料来确定视同缴费年限,并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针对您的情况,当兵四年十个月,在工龄计算上,一般会按照实际服役时间来确定,即四年十个月。虽然这不足五年,但在办理退休手续时,您的这段服役年限会被视同为缴费年限,并与您之后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至于是否能够按五年工龄退休,这主要取决于您退休时的总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是否达到了当地规定的退休条件。
另外,关于高海拔地区服役的工龄折算问题,这主要取决于当地的具体政策。从您提供的公开信件内容来看,有些地区对于常年工作在海拔较高地区的职工,会有工龄折算的优惠政策。但这一政策是否适用于退役军人,以及具体的折算标准,都需要根据您所在地区的具体政策来确定。
总的来说,当兵四年十个月的服役年限在工龄计算上会被视同为缴费年限,并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至于是否能够按五年工龄退休,以及高海拔地区服役的工龄是否折算,都需要根据您所在地区的具体政策和退休条件来确定。建议您在办理退休手续前,咨询当地的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