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票上写被传唤人是什么意思-杨娟律师|法行宝
2026-01-26 行政纠纷

传票上写的“被传唤人”,指的是经法院依法通知,需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与诉讼相关活动或接受询问的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以下是对这一概念的详细解释:

  1. 被传唤人的范围:

    • 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包括原告和被告。例如,在借款纠纷案件中,出借人作为原告,借款人作为被告,若双方收到法院传票,则均成为被传唤人。在刑事诉讼中,被传唤人通常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行政诉讼中,则是原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被告(行政机关)。
    • 其他诉讼参与人:如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等。这些人员虽非案件直接当事人,但其提供的证言、鉴定意见或翻译服务对案件审理至关重要,因此也可能被法院传唤。例如,在伤害案件中,目击者可能作为证人收到传票。
  2. 被传唤人的义务:

    • 按时到庭:被传唤人必须按照传票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诉讼活动或接受询问。
    • 出庭应诉:对于必须到庭的被告,若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有权采取拘传措施强制其到庭。
    • 如实陈述:若被传唤人为证人,应如实提供证言,故意作伪证将承担法律责任。
  3. 被传唤人的权利:

    • 知情权:被传唤人有权知晓被传唤的原因和依据。
    • 异议权:对传票的合法性提出质疑,如认为存在程序违法等问题,可向法院提出异议。
    • 语言使用权:被传唤人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 申请回避权:在符合法定条件下,被传唤人可申请相关人员回避。
  4. 法律后果与强制措施:

    • 若被传唤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有权采取一系列强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冻结银行账户、查封财产等。在极端情况下,甚至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举例说明: 假设在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中,法院向被告发送了传票,要求其于某日到庭参加庭审。被告作为被传唤人,有义务按时到庭并参与诉讼。若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能会缺席判决,即在没有被告参与的情况下作出判决,这通常对被告不利。

建议: 收到法院传票后,被传唤人应认真对待,按时到庭并配合法院的司法程序。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提供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