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撞人骨折了 当事人通知家长后 就走了算逃逸吗-程晴晴律师|法行宝
2026-01-14 交通事故

结论:被撞人骨折后,当事人通知家长后就离开,是否构成逃逸,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若离开时未履行救助义务、未保护现场或未等待交警处理,则可能构成逃逸;若已履行必要义务且因合理原因离开,则不构成逃逸。以下从不同角度详细分析:

一、构成逃逸的情形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交通肇事逃逸的核心要件是“明知发生事故,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具体到本案,若当事人离开时存在以下行为,可能被认定为逃逸:

  1. 未履行救助义务:被撞人骨折属于重伤风险较高的情形,当事人有义务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如拨打120、协助止血等)。若仅通知家长后离开,未实施任何救助措施,可能被认定为“逃避救助责任”。
  2. 未保护现场或报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迅速报告交警。若当事人未设置警示标志、未保留证据(如拍照、录像)或未报警即离开,可能被认定为“逃避调查责任”。
  3. 主观故意逃避:若当事人离开时明确表示“不想被追究责任”或通过行为(如关闭手机、隐匿行踪)表明逃避意图,即使后续返回,也可能被认定为逃逸。

案例参考:某法院曾判决,驾驶员撞伤行人后仅通知家属,未报警或救助,直接驾车离开,被认定为逃逸并承担全部责任。

二、不构成逃逸的情形

若当事人离开时已履行以下义务,且因合理原因暂时离开,通常不构成逃逸:

  1. 已履行救助义务:如已拨打120、协助将伤者送医,并留下联系方式或委托他人处理后续事宜。
  2. 已报警并等待处理:若因紧急情况(如自身受伤需就医)需暂时离开,但已报警并告知交警去向,或委托他人保护现场,通常不构成逃逸。
  3. 无逃避法律追究的主观故意:若当事人离开是为筹集医疗费、联系保险公司等合理目的,且未隐匿行踪或干扰调查,一般不被认定为逃逸。

案例参考:某法院判决,驾驶员撞伤行人后立即报警、拨打120,并因需取钱支付医疗费而短暂离开,返回后积极配合调查,未被认定为逃逸。

三、法律后果与建议

  1. 若构成逃逸:
    • 承担事故全部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 面临罚款、拘留(《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 若致人重伤或死亡,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 若不构成逃逸:
    • 按事故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如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事故中,机动车一方通常承担更高比例责任);
    • 保险公司可能在商业险范围内拒赔逃逸行为,但不逃逸时仍可正常理赔。

建议:

  1. 立即履行义务:发生事故后,第一时间停车、救助伤者、保护现场、报警,并留下联系方式;
  2. 避免擅自离开:即使需离开,也应确保伤者已得到救助、现场已保护、交警已通知,并留下书面说明或委托他人处理;
  3. 保留证据:通过拍照、录像、录音等方式记录事故现场和救助过程,以备后续维权。

若您或家属涉及此类纠纷,可进一步向我咨询具体细节,我会结合证据和案情提供专业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