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人后把人送医院后走了,这种行为是否构成逃逸,需要具体分析。
不构成逃逸的情形:
- 如果撞人者在送医后,及时向医院工作人员说明情况,比如协助办理挂号、缴费等手续,并留下自己的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家庭住址等信息,之后因某些合理原因暂时离开,如去通知伤者家属等,且在短时间内返回医院继续处理后续事宜,同时主动联系警方,如实交代事发经过,积极配合后续的调查处理工作,这种情况下通常不算逃逸。
可能构成逃逸的情形:
- 如果撞人者送医后未报警,也未向医院医护人员说明情况或留下任何有效联系方式,就自行离开医院,或者留下虚假信息后离开,导致警方和伤者及家属难以联系到肇事者,存在逃避法律责任的嫌疑,那么这种行为很可能被认定为逃逸。
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进一步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结论与建议:
综上所述,撞人后把人送医院后走了是否算逃逸,关键在于撞人者的主观意图和客观行为。如果撞人者积极承担救助责任,留下真实联系方式,并配合警方调查,通常不被视为逃逸;反之,如果撞人者无故离开或留下虚假信息,则可能被认定为逃逸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建议肇事者在发生事故后,应第一时间报警,如实交代事发经过,留在现场等待交警处理,或在医院积极配合治疗处理事宜,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