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让员工在工伤期间签订的不赔偿协议是无效的,劳动者权益受法律保护。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法律依据明确禁止工伤免责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免责条款若造成对方人身损害或因故意、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则该条款无效。工伤涉及劳动者的人身权益,因此工伤免责协议违反了这一强制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明确指出,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或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劳动合同条款无效。工伤免责协议正是试图免除用人单位的法定责任,因此属于无效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不能订立免除或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责任的条款或协议,否则该条款或协议无效。
《劳动法》与《工伤保险条例》:这两部法律法规均明确规定,员工发生工伤事故时,公司需承担赔付责任。工伤免责协议违反了这一基本法律原则。
二、工伤赔偿的法定性与免责协议的无效性
工伤赔偿的法定性:工伤赔偿是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权利,也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这种义务不能通过任何形式的协议来免除。即使双方签订了所谓的免责协议,劳动者在工作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仍有权依法申请工伤认定,并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
工伤免责协议的无效性:由于工伤免责协议违反了多项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它自始无效。这意味着,无论协议中如何约定,用人单位都不能凭借此协议来逃避其应承担的工伤赔偿责任。
三、实际应用中的指导意义与建议
对于劳动者:
对于用人单位:
总结来说,公司让员工在工伤期间签订的不赔偿协议是无效的,劳动者有权依法获得工伤赔偿。如果遇到此类情况,建议劳动者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即我,朱佑敏律师,专注于劳动纠纷等领域),了解自己的权益和维权途径,并勇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