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多次被判决后发现有漏罪应该怎么计算量刑”的问题,这确实是一个涉及法律程序和量刑原则的重要问题。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一、处理原则
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如果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即漏罪)没有判决,应遵循“先并后减”的原则进行处理。这意味着:
先对新发现的漏罪作出判决:司法机关需对新发现的漏罪进行全面侦查、起诉和审判,以确定其应判处的刑罚。
数罪并罚:将新判决的刑罚与先前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数罪并罚原则,决定最终执行的刑罚。
减去已执行刑期: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二、具体计算步骤
对漏罪定罪量刑:
数罪并罚的计算:
执行刑期的计算:
三、特殊情形分析
同种漏罪:
多个漏罪:
异种漏罪:
四、举例说明
假设甲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在服刑3年后,发现他在判决宣告以前还犯有盗窃罪没有处理。经审理,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处理步骤如下:
对抢劫罪和盗窃罪进行数罪并罚。抢劫罪的8年与盗窃罪的5年并罚,总和刑期为13年,数刑中最高刑期为8年。因此,应在8年以上13年以下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假设法院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1年。
由于甲已经服刑3年,这3年应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11年刑期以内。因此,甲还需继续服刑8年。
五、结论与建议
对于判决后发现漏罪的情况,应严格按照《刑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确保法律的公平公正。同时,我建议您或您的家人尽快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和帮助。律师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为您提供更详细的法律分析和建议,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妥善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