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专利侵权诉讼中原被告双方均拥有实用新型专利权应如何处理的批复-傅梅虹律师|法行宝
2026-01-09 知识产权

在专利侵权诉讼中,若原被告双方均拥有实用新型专利权,法院将依据《专利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结合具体案情进行细致处理。以下是对此类情况处理方式的详细阐述:

一、核心处理原则

  1. 独立审查:法院会分别评估双方专利的有效性、权利范围,并判断被诉行为是否落入对方专利的保护范围。
  2. 禁止权利滥用:防止任何一方以行使自身专利权为借口,侵害对方的合法权益。
  3. 利益平衡:综合考虑双方的技术贡献、市场价值等因素,公平分配权利义务。

二、具体处理方式

  1. 专利有效性审查

    • 若一方对对方专利的有效性提出异议,可申请行政复审或无效宣告。
    • 法院也可依职权或依申请对专利有效性进行初步审查,但通常尊重行政机关的结论。
  2. 侵权判定标准

    • 采用全面覆盖原则:被诉技术方案需包含专利权利要求的全部技术特征。
    • 适用等同原则:即使技术特征存在非实质性差异,也可能构成侵权。
    • 考虑反向工程抗辩:若被诉方通过合法反向工程获得技术方案,可主张不侵权。
  3. 典型场景与处理规则

    • 双向侵权:若双方行为均落入对方专利范围,可能形成相互侵权。此时,法院可判令双方停止侵权,或通过交叉许可协议解决纠纷。
    • 单向侵权:仅一方行为落入对方专利范围,则责令侵权方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三、抗辩事由

  • 先用权抗辩:在专利申请日前已使用相关技术或做好使用准备。
  • 现有技术抗辩:被诉技术属于专利申请日前的公知技术。
  • 权利用尽:专利产品经权利人首次销售后,后续流通不再受专利权限制。

四、法律责任与救济途径

  1. 民事责任

    • 责令停止侵权:立即停止制造、销售等行为。
    • 赔偿损失:按实际损失、侵权人获利或法定赔偿计算。
    • 消除影响:公开声明消除不良影响(适用于商誉损害)。
  2. 行政责任

    • 专利管理部门可对故意侵权行为处以罚款。
  3. 刑事责任

    • 假冒专利罪:非法经营数额达法定标准时,将追究刑事责任。
  4. 和解与调解

    • 鼓励双方通过交叉许可、技术合作等方式解决纠纷。

五、实务建议

  1. 证据收集:固定对方专利文件、产品实物及技术方案对比分析报告,申请诉前禁令或财产保全以防止损失扩大。
  2. 专业支持:委托专利代理人进行权利要求解释和侵权分析,通过司法鉴定明确技术争议焦点。
  3. 策略选择:若双方均有侵权风险,可协商达成专利池协议或交叉许可;在诉讼中主动提出合理许可费请求,避免判决后执行困难。

综上所述,在专利侵权诉讼中,若原被告双方均拥有实用新型专利权,法院将遵循独立审查、禁止权利滥用和利益平衡的原则,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细致处理。双方应积极配合法院的调查和审理工作,并寻求和解或调解以妥善解决纠纷。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